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第一批)公布

最后更新于:2024-01-05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自反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依法纠正、查处多起餐饮服务单位浪费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强化餐饮服务经营主体制止餐饮浪费意识。现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一、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管局查处景洪沈兰家常菜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3日,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景洪沈兰家常菜馆进行泼水节期间巡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未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相关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经复查,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光盘行动”等宣传标语,并在供餐过程中主动提醒消费者按需点餐。

二、景洪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景洪格拉拉农家菜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8日,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景洪格拉拉农家菜餐厅进行泼水节期间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未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相关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经复查,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光盘行动”等宣传标语,并在供餐过程中主动提醒消费者按需点餐。

三、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勐海淼森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6日,勐海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勐海淼森餐饮店未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标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勐海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勐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勐腊拓展开放投资有限公司餐饮服务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4日,勐腊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勐腊拓展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餐饮服务部未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标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勐腊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经复查,当事人已完成整改,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杜绝餐饮浪费的标识标语,并在供餐过程中主动提醒消费者按需点餐。

(来源:西双版纳市场监管)